羊城晚報訊 記者沈婷婷報道:今年51歲,擁有碩士文化,曾任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代總經濟師兼預算合同部經理陳某,因為女友要其出面幫助,在深圳地鐵一期工程延長線第26標世界之窗站及站後折返線土建工程(簡稱第26標段)招標過程中濫用職權,被指控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12月9日,羊城晚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目前陳某已被深圳市福田區法院以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女友讓其幫助得到工程
  根據指控,2002年,深圳地鐵一期工程延長線第26標段公開招標。鄒某某(被告人陳某的女友,已因本案被判刑)要時任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簡稱地鐵公司)代總經濟師兼預算合同部經理陳某幫忙,讓其中標第26標段,陳某表示同意。
  陳某找到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簡稱中鐵二局)經理彭某江,稱第26標段準備招標,其朋友有意與中鐵二局合作參與第26標段的投標,彭某江對此表示同意。同時,鄒某某主動找到陳某貴,聲稱可以拿到地鐵公司的工程。鄒某某與陳某貴商定,由陳某貴出面與中鐵二局合作參加第26標段的投標,中標後則將取得的分包工程的利潤平分。
  之後,鄒某某指使陳某貴化名“廖某”與中鐵二局商談合作投標一事,並要求陳某貴在中鐵二局彭某江前稱其為“李總”。陳某貴則以“廖某”的名義、“李總”代表人的身份,多次與彭某江商談,最終達成了協議,約定雙方聯合以“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義參加第26標段的投標,中鐵二局負責制定全部投標文件,“廖某”一方負責協調公共關係,中標後中鐵二局與“廖某”按6∶4的比例分配工程施工總量。
  故意加重技術權重比例
  為了能夠讓中鐵二局中標,陳某指使地鐵公司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第26標段會務組組長杜某平起草招標辦法時故意加重技術權重比例,以方便開標時評委操作評分。
  2003年3月18日,第26標段開始評標。期間,杜某平故意將參與評標的社會專家的評分表泄露給評標專家楊某萍等人,再由楊某萍等人根據社會專家評分的情況故意給中鐵二局打高分,以達到讓中鐵二局中標的目的。
  檢方還指控陳某在深圳市地鐵一期車站商鋪場地租賃經營權(簡稱商鋪租賃標)招標過程中濫用職權。
  另查明,鄒某、蔣某斌、夏某、吳某慧均因犯串通投標罪被判處二年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法院綜合所有情況,判決被告人陳某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編輯:周匯楠  (原標題:原深圳市地鐵公司代總經濟師涉濫用職權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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